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註2) |
一、落實公司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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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重大差異 |
(一) 公司是否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度以及檢討實施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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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已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確實落實於公司治理、發展永續環境及維護社會公益等活動。 |
(二) 公司是否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育訓練?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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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不定期於週會宣導企業社會責任的使命與願景。 |
(三)
公司是否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向董事會報告處理情形?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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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推動企業社會責任議題,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為健全企業社會責任之管理,由董事長指派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之專(兼)職單位,負責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之提出及執行。 |
(四)
公司是否訂定合理薪資報酬政策,並將員工績效考核制度與企業社會責任政策結合,及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與懲戒制度?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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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公司已訂定「員工工作規則」、「考績考核實施辦法」及「績效獎金核發管理辦法」等相關政策。 |
二、發展永續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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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重大差異 |
(一) 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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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不斷致力於研發綠能產品,並領先推出R410A、CO2冷媒用於硬銲型板式熱交換器,以天然冷媒(無氯冷媒)取代含氯冷媒,大大減低冷媒對臭氧層的破壞速度及減緩溫室氣體效應。 |
(二) 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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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期能創造優質之工作環境。 |
(三)
公司是否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影響,並執行溫室氣體盤查、制定公司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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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設有工安人員,公司非常關注維護環境安全、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等議題。時時宣導隨手關燈之習慣並依季節進行空調溫度控制,以有效達到節省能源的目的。另公司轉型力求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節省能源;與知名的燃料電池廠商Bloom
energy合作,朝綠能產業進一步的發展,提供世界乾淨、可靠、成本低廉的綠色電力。 |
三、維護社會公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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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重大差異 |
(一) 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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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制定「員工工作規則」及「內部溝通作業辦法」,相關員工任免、薪酬均依照公司內控制度管理辦法,以保障員工基本權益。 |
(二) 公司是否建置員工申訴機制及管道,並妥適處理?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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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定期召開勞資會議及週會,依法令規定定期舉辦勞工安全教育訓練及預防訓練,並依據「內部溝通作業辦法」建置員工申訴機制及管道,以妥適保障員工權益。 |
(三) 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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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提供並保持一個合於工業實務所指定與法令所要求的安全及衛生工作環境,並依法令規定定期舉辦勞工安全教育訓練及預防訓練。 |
(四) 公司是否建立員工定期溝通之機制,並以合理方式通知對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變動?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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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公司每月定期召開週會,全體員工共同參與,藉此會議定期與員工交流互動並佈達政策性計畫及教育訓練等,員工可透過會議充分了解公司營運動態。 |
(五) 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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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公司因應產業技術快速變遷及確保員工才能與職涯發展訂定「員工教育訓練辦法」,以提升員工之知識技能、加強工作之效率及品質,並不定期針對員工實施在職訓練或參加專業外部訓練,公司將員工學習與發展訂為人力資源管理重點項目,以培養優秀專業人才,提升營運績效,以達成公司營運目標。 |
(六) 公司是否就研發、採購、生產、作業及服務流程等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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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公司訂有客戶抱怨管理辦法,對公司之產品與服務提供透明且有效之消費者申訴程序。 |
(七) 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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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公司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係遵循相關法規辦理,未有欺騙、誤導或任何隱匿損害消費者權益之行為。 |
(八) 公司與供應商來往前,是否評估供應商過去有無影響環境與社會之紀錄?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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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公司為尋找優良廠商制定有「供應商管制作業程序」,期以合理價格與供應商進行交易,建立良好關係;並請供應商提供符合RoHS及其他相關環境指令要求之料件。公司並定期做供應商評鑑,以確保供應商過去有無影響環境與社會之紀錄等。 |
(九)
公司與其主要供應商之契約是否包含供應商如涉及違反其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且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響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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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公司與主要供應商之契約宜包含遵守雙方之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供應商如涉及違反政策,且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響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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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重大差異 |
(一)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等處揭 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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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履行社會責任情形及年報之相關資訊。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無重大差異。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公司近年致力與國際大廠合作開發,陸續生產及研發出多項節能、氫能、綠能產品,積極跨足綠色能源市場,朝綠能產業邁進。從運用能源到節省能源,再到現在的生產能源,在在都顯示了高力善盡企業環保責任,想為地球盡一份心力,與業界共創綠能新世界的決心。公司105年度不定期捐款予學校、偏遠小學學童餐費、學會等機構,有捐贈台灣金屬熱處理學會10萬元、台灣冷凍空調學會10萬元、財團法人桃園市私立心燈啟智教養院101,096元、財團法人星沙社會福利基金會30,000元、桃園縣中壢市內定國民小學20,000元、台北市台灣省立台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校友會20,000元等,本公司對慈善公益團體相關活動皆積極參與之。 |
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無。 |
註1: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
註2:公司已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者,摘要說明得以註明查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方式及索引頁次替代之。 |